公告:新北市「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三、書面審查申--先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https://gifted.ntpc.edu.tw/)線上申請
(一)第一梯次:115年8月3日至 8月5日
(二)第二梯次:115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
實施計畫等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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