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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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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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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文分團(國中組)115學年度第1學期增能研習暨團員公開授課

新北市立南勢國民中學 函
主旨:檢送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本土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分
團(國中組)115學年度第1學期增能研習暨團員公開授課
實施計畫」,請鼓勵貴校所屬人員公(差)假暨課務派代
參加相關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年8月26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683447號函、115年
8月28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710528號函、115學年度新北
市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及教師與學生多元相
關活動計畫暨本土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分團(國中組)115學
年度團務運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閩南語文教師或閩南語文
教學支援人員。
(二)本市各教育階段已通過教育部/成大台語認證中高級(B2)
以上之教師或對閩南語文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三、各場次之薦派注意事項:
(一)分區輔導:分區內各校務必薦派1名本土語文領域召集人
或教師參加。
(二)增能研習:本(115)學年度之初任閩南語文教師,應於場
次A1、A2或場次B1、B2中擇一系列全程參加;亦鼓勵全
程參與4場研習;其餘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三)社群學習及輔導員公開授課:符合前開說明二參加對象
資格之教師,均可自由報名參加。
四、旨揭各場次增能研習、分區輔導暨團員公開授課之主題、
日期、時間及地點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五、請於各場次研習時間開始前,逕至校務行政系統
(https://esa.ntpc.edu.tw/)完成報名;惟12月9日辦理
之社群學習〈台語文教學共融平台教學觀摩會〉需至全國
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
/)報名。
六、依據前開教育局函示,請核予講師、國中本土語文領域閩
南語文分團團員及參加研習教師公(差)假暨課務派代。
七、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本土語文領
域閩南語文分團(國中組)專任輔導員陳瀅帆老師,電
話:02-26093866分機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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