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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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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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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辦理周大觀抗癌圓夢助學金頒發辦法及推薦表

一、宗旨:確保沒有任何一位罹癌學生孤獨面對癌症——為鼓勵罹癌學子勇敢
抗癌、熱愛生命之精神,同時也為罹癌學子沉重的醫療開銷盡一份心力,
成立「抗癌圓夢助學金」,藉由助學金的頒發,將罹癌同學對抗癌魔的生
命故事傳出去,為更多正在為生命搏鬥的人加油打氣,也一圓罹癌學子心
中小小夢想。
二、主辦: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
三、對象:保有學籍之罹癌學子(30歲以內,曾獲本會頒發抗癌圓夢助學金者,
若再次申請,本會保有決議獲獎資格之權力。)
四、獎助金:每年不分年級及名額,每名助學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五、 愛(癌)童之家:(位於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一段11巷21號5樓頂大觀義
工成長營)榮獲抗癌圓夢助學金者,其中18歲以下罹癌學子及其主要照顧
者,因醫療過程中急需免費短期住宿,因床位有限,以中低收入或近貧專
案家庭為優先。
六、獎助金來源:本會自等。
七、申請類別、標準:
1. 勇敢事蹟:不畏抗癌痛苦,而能呈現其抗癌的勇氣與毅力足資褒揚者。
2. 愛心事蹟:除自身勇敢抗癌外,更將自己抗病的過程與病友分享,鼓勵
2026年一版
病友勇敢抗癌或其他愛心事蹟,散發人性之光與熱足資褒揚者。
3. 努力事蹟:勇敢抗癌,不因抗癌而中斷學業,仍能努力不懈,超越病痛
帶來的不適,其對生命的熱愛可讓世人學習褒揚者。
八、推薦辦法:
九、
1. 推薦請使用規定之推薦表,填妥申請類別,並檢具有關證明資料文
件(如診斷證明、清寒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2. 請附候選人自述一篇。
3. 請附候選人優良事蹟之有關照片十張(包括二吋照片二張及生活照
十張)。
推薦時間:索取申請表後,於一個月內備妥資料,紙本或電郵本會。(本
會依照收件時間及申請資料完整度,保有決定安排受獎時間、地點之權
力。)
十、評審:由本會董監事組成4~5人之評審小組評審之。
十一、表揚:
1. 罹癌學子圓夢助學金的頒發,由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每年透過公開的儀
式,如:記者會、校園,向社會、大眾傳播及網路介紹表揚,以茲鼓勵。
2. 仍在醫院治療中之罹癌學子,則由本會工作人員過年送愛到全國大小醫
院中個別頒發、陪伴。
十二、主辦: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電話:02-29178770、傳真:
02-29178768、地址:231 新北市新店區明德路52號3樓、網址:
http://www.ta.org.tw、電郵:ta88ms17@gmail.com)。
十三、附記:如發現有特殊狀況或緊急事件,本基金會應主動遴選,經評審委員
會同意後頒發獎金,以資鼓勵。

本獎學金由學生自行申請,不須經本校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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