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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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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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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學習領域定期評量之命審題機制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重申落實學習領域定期評量之命審題機制,以確保評量品
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及新北
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4點第
2項及第3項規定,「學校實施學習評量,應訂定學生學習
評量規定,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課程目標命題;其命題
參考其他資料者,應進行轉化,不得原文照錄。定期評量
時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
質」。另依據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
充規定第5點第2項規定略以,定期評量之紙筆測驗,學校
應組成命題與審題小組及建立命題與審題機制,以維護評
量之合理性、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及保密性。
三、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請貴校務必落實定期評量命題與審
題機制,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命題,不
得採用出版商試卷作為學生成績評量工具;如參考其他資
料命題,應進行適當轉化,避免原文照錄,並於審題階段
確實與歷年試題進行比對,以防試題內容雷同。
四、另請各校於辦理定期評量前,應確實掌握並強化試務管理
及保密機制,建立並落實學校「標準試務作業流程
(SOP)」(含命題、審題、試卷封存、發放、回收及保管
流程),明確規範各階段作業程序及權責分工,以維護學
習評量之公正性與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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